四川在线消息(刘传福)“感谢‘医调委’的帮忙,我终于获得赔偿了。”回忆起自己的医患纠纷经历,现年44岁的陈某激动地说。近年来,针对各类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成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学校纠纷三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医调委”、“道调委”和“校调委”),以“第三方”的方式介入进行全免费纠纷调解,成为社会纠纷化解的“润滑剂”。
据了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道路交通、医患以及学校等各类纠纷不断增多,加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程序较为复杂,时间段长,沉积起来的矛盾往往容易成为社会的敏感问题,进而可能演化成群体性事件,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头疼的事情。然而,“三大调委”的出现,大大减少了纠纷调解其间的各种环节,使各类纠纷迎刃而解。
据介绍,2012年12月26日,陈某因在该区某医院眼科就医,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遂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就医。次年,陈某仍旧感觉术后视力效果不佳,要求该医院进行赔偿,并到该区“医调委”申请调解。受理申请后,医调委人员以“中立第三方”身份与双方进行沟通,并告知双方调解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双方提供的依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进行责任划分,最终达成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补偿患者人民币七万元。
“‘校调委’办事,不仅快捷,我们也觉得很公平。”接受采访时,一名学生家长告诉笔者。据介绍,2013年9月18日晚,泸州医学院学生李某因独自骑坐在城北校区学生公寓四舍围栏不幸坠地,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父母随向泸州医学院提起赔偿要求,双方因金额悬殊未能达成一致,9月30日上午,死者家属聚集泸州医学院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校调委”获悉后,事发当天立即赶往现场,通过多次耐心调解,最终下午7时达成协议,由泸州医学院赔偿死者家属19万元,死者遗体也于次日火化。
“针对当前的社会问题进行分类,按平等自愿原则并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纠纷调解,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和公信力都很强。”该区司法局相关人员介绍说。
从2008年4月起,该区针对各类社会问题,先后于2008年4月、2012年7月、2013年10月,在全市率先成立 “道调委”、“医调委”和“校调委”三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并聘请相关法律专业人才担任调解员,有效避开行政和司法调解的复杂程序,以民间组织的方式,及时、快捷调处这三类突出纠纷。
截至目前,该区“三大调委”调解纠纷成效显著,并多次受到省上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道调委”调解道路交通损害纠纷3505件,协议理赔金额12119万元;“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29件,协议理赔金额247.45万元;“校调委”调解学校纠纷4件,协议理赔金额82.7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