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赵秋 特约记者 蔡惠兰)今年以来,泸州市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泸州市12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泸县、叙永县、古蔺县作为国家确定的第二批试点县,于今年4月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市中医医院积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放宽了准入条件,支持举办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去年到现在,全市招商引资建立5家民营医疗机构,总投资约1亿元。目前全市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达790家,开放床位1700张,从业人员3211人。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全市169家应上网医疗机构药品上网采购率100%,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3309个村卫生室、29个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上网阳光采购积分情况通报》,泸州市阳光采购积分多项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进一步改革人事制度。开展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制管理工作,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6月底已完成全市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变更审核、汇总、报备工作。在古蔺县推行“县招乡用”、“乡招村用”改革试点,推进医疗卫生县乡联动和优质服务下沉。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上半年,全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99%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31.72万人,孕产妇健康管理1.73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39.55万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3.44 万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32.15万人。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签订13名乡镇卫生院“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实施“阳光天使计划”,为叙永、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8名卫技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全面完成,共培训乡镇级急诊急救、药学人员、管理人员共670人、乡村医生3752名。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正对16所乡镇卫生院、772年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确保年底90%的乡镇卫生院、85%的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