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一加油站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 被处三万元罚款

2014-08-06 14:22:54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王明焱 记者 丁汀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王明焱 记者 丁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辖区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督导在建工程办理消防手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按图依法施工,杜绝新建工程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2014年7月,泸州合江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清剿火患回头看专项工作,将辖区划分为多个片区,采取分片区逐步排查的方式,对辖区的在建工程、商城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7月29日,合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一加油站在建工程开展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要求加油站建设单位出具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该加油站负责人闪烁其词,谎称手续正在办理中。大队检查人员立即咨询政务中心消防受理窗口,窗口回复未受理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资料,该工程涉嫌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检查人员立即现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进行照相取证,并通知该加油站建设单位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大队说明情况。

 

31日,大队通过询问调查,证实该加油站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违法行为属实。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大队告知了拟对该加油站建设单位作出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询问调查过程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与加油站负责人进行交流,告知其加油站为易燃易爆场所,未经依法审核擅自施工,可能会在建设过程中造成火灾隐患,形成先天性隐患,火灾风险系数高,且整改难度大,为自身企业及他人安全加油站都必须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才能施工。该加油站负责人对大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无异议,愿意接受消防部门行政处罚,并表示在积极配合行政处罚的同时完善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8月5日,大队依法向该加油站建设单位送达了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加油站负责人于当日下午到指定的银行如数缴纳了罚没款,并将加油站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待办理完善消防手续后申请恢复施工。

下一步工作中,合江大队将会继续加强辖区各类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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