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周超文 曹林)8月17日,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松溪村的青年张果准备在自家办结婚酒。提前三天,他就向丹林镇的食品安全人员申报聚餐。8月20日,镇食安人员同村干部以及该村的乡村医师一道来到他家进行现场指导。这是该镇严格落实江阳区食药监局对一次性就餐人数超的“农村坝坝宴”实行备案制度的一个缩影。
由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之农村“土厨师”管理不规范,使得农村聚餐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块“软肋”。为破解这一“软肋”, 防止农村自办酒宴引起食物中毒事故,丹林镇结合区食药监局对农村家庭自办宴的要求,针对农村自办宴实际情况,于6月初出台了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农村自办酒席5桌50人以上需要向镇食安办申报。
按照农村聚餐申报规定,农村举办聚餐的户主和承担加工的厨师要提前向镇和村以及乡村医生申报备案。镇和村以及乡村医生组成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根据上报的规模进行现场指导,向户主及主厨送达食品安全指南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事主对食品72小时留样备查,努力做到有聚餐就有备案,有聚餐就有指导。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丹林镇也加强了对“土厨师”们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培训,要求各村提高警惕,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5桌50人以上农村自办酒席必须向镇食安部申报,经卫生监督人员进行餐前卫生审查后方可开餐。
同时,对全镇的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和公示制度,尽量排除农村聚餐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目前,由于制度健全、监管到位,全镇农村5桌50人以上的聚餐有20多起,没有发生一起因聚餐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