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8月 泸州市共立案查处农村食品案件462件

2014-09-25 09:29:15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记者 曹梦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曹梦)24日上午,泸州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在泸州市药监局召开。泸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徐云刚在会上作相关通报。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按照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抓手,以开展专项整治为载体,以查办大案为重点,在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差的条件下,恪尽职守,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饮食用药。

据介绍,今年1-8月,全市共立案查处农村食品案件462件,结案455件,没收物品货值金额41万元,罚款金额是32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4万元。据2014年5月全省食品药品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会议通报,泸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立案查处案件数取得全省第十,罚没金额取得全省第二的好成绩。

徐云刚表示,接下来,在案件查处中将强化保障,做好执法查处人、财、物保障工作,突出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查处,做到三个“100%”,“打”“规”并举,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廉洁执法,树立清正廉明的执法形象。

泸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徐云刚作泸州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通报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杨明辉介绍说,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历来是监管的重点和人们关注的热点,事关百姓的日常生活。最近,从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已经对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泸州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工商局决定从九月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泸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杨明辉介绍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围绕“四打击四规范”来开展工作,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泸州市工商局副局长邓永才表示,农村食品市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更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灾区。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做好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严把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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