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丁汀)记者从泸州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管理,有效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近日,泸州出台了修订后的《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4年10月29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出台的《办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和征收主体及安排使用、特定区域内征收的配套费划拨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调整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备案项目的范围,完善了配套费的减免范围和审批办理程序,简化了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