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丁汀)近日,泸州市统计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的实施意见》(泸市统〔2014〕29号),以推进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行使。
《实施意见》指出,各区县统计局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准确把握《规定》对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觉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要建立和完善案件指导制度、裁量说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相关制度,定期公布行使统计行政执法裁量权的典型案例,避免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不公正、不合理。
《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统计局要在10月底前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刻领会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实施意见》强调,市统计局将对区县统计局贯彻执行《规定》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内容,并通过专项检查、备案审查、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不执法裁量标准等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