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王燕)公共车位被锁?小区居民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将路边的车位用铁桩围住,还捆上链条将其上锁。昨(16)日,记者从泸州市江阳区城管局了解到,针对上述情况,城管已经责令其限期清理、拆除,将停车位恢复原貌。
公共车位被“锁” 车主为了车位想“妙招”
日前,记者在石马沟到气象局的松山巷看到,有居民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将原来的公共占道车位用铁桩围住,还捆上链条将其上锁,完全将公共车位私自占用。而后由于被发现引来周围居民不满,遭到了举报。
“前几天我就看到他找了几个工人在这整,还用水泥把铁桩固定,这里是公共地方,怎么可以把它占为己有呢?我觉得这些人太没有公共意识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道。此外,在松山巷记者看到,虽然道路狭窄,但是路边依然有公共占道停车位,而周围小区内部是属于小区业主的,外来车辆无法进入,就因为公共停车位有限,部分车主只有想其“妙招”,想尽办法保障自己的车长期有地方停放。
周围居民举报 城管责令恢复原状
接到举报后,泸州市江阳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立刻进行了调查。在对现场进行勘查后联系了私锁车位的车主,并责令其立刻恢复原状。
江阳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是商家购买的停车场所,由商家自己围起来,是符合规定的。但在共用车位上私占位,无论是摆放可移动路障,还是摆放安装固定地锁,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属‘私占’,当事人必须拆除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记者了解到,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昨日下午,记者在松山巷看到,原来被锁住的车位已经恢复了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