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张涛)“我一个人都70几了,想都想不到还能住上新房。”11月12日,家住古蔺县大村镇丰水村村民侯俊,看着即将进住的新房,一边抽着“叶子烟”,一边“炫耀”自己的“新生活”,“通了水、通了电,还架起了烤火炉,待政府验收合格,搬迁日子选定后就可以入住了。”侯俊说。
侯俊是大村镇丰水村的一名重点优抚对象,属参战退役人员,因家庭困难,房屋破旧,又无钱修房。
今年8月,大村镇对侯俊建房补助15000元,丰水村一组群众自愿投工投劳,自带铁锹、锄头,有木头出木头,有撮箕出撮箕,硬是为侯俊建起了小平房。
而在古蔺南部马嘶苗乡红星村4组,91岁的在乡复员军人何泽民一家6口告别了自家的土坯房,自己投入10多万元,加上政府补助的15000元,以三间大屋为主的平房在红星小学附近拔地而起。
今年,古蔺县安排出资金280万元,对200户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五类”重点优抚对象,对其住房实施新建或维修,其中新建住房补助15000元,维修改造补助10000元。
全县在选址、面积上作了明确要求,严禁在滑坡地带和地质灾害点上建房;新建住房不能建土墙房和单砖瓦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据古蔺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优抚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分期“5:5”划拨,即动工和竣工搬迁后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各按补助金额的50%划拨。
按照工作安排,建房必须在2014年11月底前完工,待验收合格后,保证优抚对象12月下旬前全部迁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