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启动“法律进民企”活动 强化全市企业法治思维

2014-12-02 14:43:35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记者 马俊杰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马俊杰)为贯彻泸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和省工商局法律进民企法制宣传培训活动,12月2日,泸州市工商局召开法律进民企动员暨培训大会。

 

据了解,这是工商系统服务企业发展的一种新的尝试,由政府买单,对全市160余家重点骨干民营企业进行工商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此次会议的召开也进一步推动了泸州市“法律进民企”活动。据悉,泸州市“法律进民企”活动为期三年,活动主要内容为强化对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提高工商服务水平。

 

泸州市工商局副局长黄勇告诉记者,展开这样的活动主要是为了提高全市民营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为民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民企依法经营,增强民企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促进民企的茁壮成长和健康发展。

从去年开始,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推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先照后证”改革试点、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工商登记前置许可改后置许可、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改革试点等一些列改革举措。

会议指出,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机遇,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能力,准入的放宽不等于监管的放宽,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了“谁审批、谁监管”行政监管体制的改革,通过倒逼机制促进政府部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供优质服务和加强监管上来。“宽进严管、谁批谁管”的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也就是“黑名单”制度,能够有效促进社会信用意识提高,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快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形成开放、公平、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同时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之义。

黄勇在会上表示,要不断规范和完善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全市所有民营企业要强化制度意识、民主意识、信用意识,从而促进规范运行、监督运行、诚信经营。工商部门要始终将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己任,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各区县要以这次培训为起点,着力推进法律进民企活动全面展开;因材施教,抓好学法培训,同时,在学习培训中要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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