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014-12-04 17:08:14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曹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4)日上午,江阳区开展了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市委副书记曹建国,市政协副主席汪建国等领导视察宣传活动。江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敏,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小平,区委副书记王开源,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邹勇,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汪永华,区政协副主席张清明参加集中宣传。

 

江阳区在主城区人流密集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集中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等有关内容。

 

记者在大梯步广场、白塔文化广场看到,来自泸州市、江阳区两级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置了集中宣传台和普法知识展板,为市民提供包括宪法及各类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

 

陈雁一行到各宣传点看望慰问了工作人员。希望大家要全面宣传以宪法为主的社会主义核心法律体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吸引广大群众关注和学习法律法规,使更多的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更加有利于泸州市社会大局稳定、更加有利于泸州市经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据悉,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100多名法律工作者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共接待群众相关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