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江阳社区阵地建设步伐加快

2012-11-14 14:41:49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代陈伟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余曼 王晓东)按照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泸委发〔2011〕23号)文件精神,今年江阳区出台了一系列社区建设文件,从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办公经费、社区阵地建设及星级社区的创建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落实。

夯实基础,完善功能,大力加强社区阵地建设

江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阵地建设工作,从今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新(改、扩)建社区阵地,通过五年的努力,实现老社区阵地工作服务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新建城市社区阵地工作服务用房达到600平方米以上,场镇社区阵地工作服务用房300平方米以上。

今年,江阳区启动社区阵地建设19个,其中新建社区阵地14个,装修社区阵地5个。目前,新建14个社区阵地中,邻玉街道邻江社区阵地建设工程已全部竣工,并移交使用;华阳街道康乐社区因用地问题正与市国土局进行衔接;其余12个社区均已完成立项,而其中11个社区已完成方案设计,现正着手进行财政评审或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建立机制,激发动力,全面提高社区干部待遇

为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保持社区干部队伍稳定性,江阳区今年1月出台了调整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的政策,从2012年1月起从五个方面调整社区干部报酬:

调整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全区在职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待遇标准调整为: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1500元,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1400元,社区专职干部(含社区专职副书记)每人每月1300元。

建立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增长机制。建立“届数补贴+年限补贴”基本报酬增长机制,即“在职社区干部月报酬”=“上一年度月报酬”+“届数补贴”+“年限补贴”。届数补贴20元/月。年限补贴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60元/月,社区专职干部40元/月。

建立社区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对社区干部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年终按个人月基本报酬标准给予其一次性奖励。

健全在职社区干部社会保障机制。从2012年起,符合条件的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照社区干部实际收入水平同步增长。

实行在职社区干部专业职称补贴。对考取社会工作师的在职社区干部自颁证次月起每月增加50元的补助,对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在职社区干部自颁证次月起每月增加30元的补助。

创新管理,突出特色,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江阳区在大山坪康华苑社区、黄舣黄桥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监委会、社区工作站“四位一体”为主的组织管理架构,全面推开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坚持执行“岗随事设,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为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同时,江阳区在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社区基础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狠下功夫,以新的举措力求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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