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麒麟”带您看法院②|建基地、巡回法庭 川渝两地法院把生态保护落到实处

2021-10-28 15:26: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周梦颖)建基地,打造巡回法庭,川渝两地法院,在司法协作上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10月27日,合江县人民法院法官夏建英给出答案:在推进川渝司法协作的基础上,两地还共建了两个生态保护基地和一个巡回法庭,接下来,在合江县福宝镇,两地法院将再建一个巡回法庭,为两地四院巡回审判提供基地和驻点,大力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展示成渝两地环境资源审判成果以及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的典型案例、典型事例等。

两地法院签署《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

建了什么基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和“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

为啥建?夏建英介绍说,两个基地的建设,是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合江县人民法院、江津区人民法院为加强长江上游川渝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传播生态司法理念,提升公众生态法治意识,联合商讨决定,并在今年4月份,特别签订了《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的框架协议》。

有啥作用?

“两个基地分别围绕珍稀特有鱼类和珍稀动植物的生态保护开展具体工作,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生态环境修复“五大功能”为一体,旨在积极宣传我国生态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展示成渝两地生态司法保护的积极举措及效果。”夏建英说。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

除了签订《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的框架协议》,双方还约定共建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配套跨区域“环资案件”调研交流、“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性生态环境修复、联合宣传四大机制建设内容,以“综合协作、依法推进、完善创新、开放包容”为原则,统筹协作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4月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位于四川合江、重庆江津两地水域相连的长江流域“中坝岛”——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中坝岛,作为首个生态保护基地所在地揭牌亮相。

同时,还设置了生态司法展厅,展示国家生态保护法律和政策、生态文化知识、成渝两地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司法协作典型案(事)例等,积极宣传我国生态保护理念、展示成渝两地生态司法保护的积极举措及效果,实践性促进生态恢复。

与此同时,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江津)巡回法庭也顺利揭牌建立。

随着两地法院的深入合作,今年9月,另一个基地——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试验点)在四川省合江县福宝镇正式揭牌“运营”。

合江县人民法院在揭牌当日,还在合江县福宝镇大亨村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审理。

川渝两地建立的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

庭审结束后,川渝两地法院以及公诉人同被告人一起,到该基地种植桢楠树苗(树苗由被告人为恢复其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自愿购买),现场还邀请了林木种植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知识宣讲,以保障补种树苗的存活率和生长。后期法检两院将连同相关监管单位对补种的树苗成长情况进行定期跟踪。

“总的来说,合江县人民法院与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交流与协作,共同服务经济建设,是合江县人民法院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挑战。”合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姚玉林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合江县人民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和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凝聚融合共识,强化使命担当,与江津法院紧密携手、齐心协力,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诉讼服务、多元解纷等方面加强沟通交流,做深做实司法协作,积极学习江津法院先进经验,推动两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共同服务好、保障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图片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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