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赵学龙)今年以来,泸州市叙永县安监局以强化日常监管为主线,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促使煤矿安全、健康发展。1-7月,全县煤矿实现了安全生产“零死亡”的目标。
一是出台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年初,制定了《2013年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考评办法》,对井工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实行记分量化考评。考评内容包括证照、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井下基础管理、单项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打非治违、行政处罚八个方面,以井下基础管理、单项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实行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年度考核80分以上为优秀企业,授牌表彰,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给予优惠政策;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企业,县安监局和所在乡镇作为重点帮管对象,加大督改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约谈或诫勉谈话。实施倒逼机制,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报请发证机吊销相关证照,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这种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对井工矿山企业实行记分管理,这在省内尚属首例,此举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办矿。
二是实施每月“双向述职”机制。县安监局根据每个月对照《2013年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考评办法》打分的结果,在全县煤矿企业中排出安全管理一正一反两个典型,要求矿长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围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向大会进行述职。“双向述职”制度的实施,改变了以前述职报喜不报忧的做法,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大胆解剖,为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示范和警示作用,保证了安全工作管理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三是建立“三违”学习班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有“三违”行为的煤矿职工及管理人员,如实记录在案,每月组织1-2次“三违”学习班,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对“三违”人员最多的3个矿井,年终要进行公示,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三次进“三违”学习班的煤矿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县内所有煤矿不得聘用,对继续聘用“黑名单”内人员的煤矿要予以处理。
四是实行安监干部记分管理。为严格考核监管人员,县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记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记分办法》共分4章24条,1个周期为1年,满分100分。内容涵盖考勤、内务卫生、财物管理、车辆使用、值班备勤、执法办案、宣传培训、执行力建设等。凡被督查记过分的职工,当年不得考核为优秀;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职工,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聘用人员解聘;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24分的职工,列为离岗培训、末位调整对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