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成为泸州市首个廉租房共有产权试点县

2013-09-13 13:35: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消息(苏忠国 记者 丁一)9月12日,记者从泸州市叙永县住建局获悉,该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施管理试行办法”通过省住建厅批准,成为四川省第五个,泸州市首个实施廉租房共有产权试点县。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产权不出售,县财政资金形成的产权可向保障对象出售。可出售的廉租住房房源中,已承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自愿申请购买廉租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将与政府按比例共同拥有产权。实施共有产权的廉租住房满8年后可上市交易。

据介绍,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后,已配租的廉租住房部分产权将公开出售给承租对象。回收资金将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维修维护和管理支出。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叙永县共新建1830套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为85423平方米,总投资为1985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6404万元,县财政投资13446万元。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