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4-12-04 17:16:0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李欣

四川在线消息(李欣)“什么是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多大了?她还要过生日吗?”在春秋祠广场宣传点,刘阿姨家小孙女的话,让现场普法的工作人员和前来咨询群众不禁大笑起来。

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叙永县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叙永”集中在城区和各个乡镇开展了街头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此次活动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主办,在叙永城区人流密集地段分别设置新区、春秋祠广场、滨江商城三个主要的宣传点,通过向过往的市民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以及法制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向市民普及“国家宪法日”和“依法治县”的法律知识,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

 

据了解,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最终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于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和民主观念将起到良好的效果。叙永县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近期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来达到‘依法治县”的目的。

 

据现场普法的司法局工作人员陈其霞介绍,叙永县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旨在谈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根据相关安排,叙永县拟从11月上旬开始到12月中旬,以不同形式来开展活动。包括通过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和重点版块开设“依法治县”、“法律七进”、“宪法小常识”等专题专栏;在各乡镇和部门开展学习参与“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普法进校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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