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打击拒执行“老赖”

2016-09-07 17:15:4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本刚)近日,叙永县一名被执行人罗某因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叙永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2004年,罗某因继承其母亲的房屋年久失修,遂与其妻丁某出资找叶某,由叶某承揽该房屋的重建工程。房屋建好后,因罗某、丁某未按承揽协议付款,2007年4月,叶某诉至叙永县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查明依法判决罗某、丁某向叶某支付报酬53775元及相应利息。罗某、丁某对此表示不服,上诉至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罗某、丁某拒绝履行,叶某遂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叙永县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罗某、丁某的房屋位于县城城区,有近300平方米,且罗某、丁某于2015年底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经教育,罗某和丁某仍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严重妨害民事诉讼。

2016年8月18日,叙永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罗某、丁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考虑到罗某、丁某家中尚有一未成年的儿子需要照看,仅对罗某实施拘留15日的处罚,暂不实施对丁某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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