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主动为申请人解决难题

2016-09-18 12:07: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莫薇  杨明康)“感谢法官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申请执行人罗某从叙永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4440元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2011年2月25日,被执行人王某在自家包产地内烧玉米杆引发森林火灾,烧毁了罗某等五名申请人的幼林若干,后该纠纷经叙永县人民法院、泸州市中级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支付罗某、游某、梁某、李某甲、李某乙五名申请执行人赔偿款人民币24440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王某未向罗某等五人支付赔偿款,故罗某等五人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王某系残疾人、低保户,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罗某等五人均系叙永县合乐苗族乡农民,主要经济来源就是种植林木,可因所种植林木被烧毁,使得本来就贫困的五个家庭雪上加霜。

面对上述情况,叙永法院积极为罗某等五位申请执行人争取司法救助,先后两次上门到叙永县合乐苗族乡红店子村为五位申请执行人办理司法救助金申办手续,并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4440元。考虑到合乐苗族乡距离县法院较远,为方便申请人、减少申请人成本,执行法官主动前往申请人家中,亲自将24440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罗某等申请人的手中。

在开展“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期间,叙永法院不仅加强对财产的查控力度、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更充分考虑到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下,困难申请人的生活状况,积极为困难申请人申报司法救助。近来,叙永法院已为十多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0000余元,此举获得了申请人和其他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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