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家事纠纷

2017-03-09 09:52: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夏益艳)日前,叙永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并组织双方直接兑现,让一家人化干戈为玉帛,和好如初。

史某与刘某辛苦大半辈子攒了三套房子,恰逢政府征收拆迁,置换了一套住房、两个门面。两人生有一男二女,都已成婚生子,可谓儿孙满堂。然天有不测风云,领房之际,刘某因病去世,留下的遗产引得妻子、儿女争夺,无奈对簿公堂。史某与大儿子刘某甲、二女儿刘某乙共同起诉大女儿刘某丙,要求按各自应得的份额分割上述房产。

本案立案受理后,书记员立即通知了被告刘某丙并送达了传票及相关应诉材料。被告表示,要求按自己应得的八分之一实物分割较小的门面,并补差价。同时要求分割父亲留下的存款及老钱币等。法官告知被告:分得八分之一符合规定,要求分得较小的门面并补差价如果原告同意就可以。但是存款及老钱币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被告可另行主张。被告不同意,要求一并处理。法官当即耐心解释,并将法律规定给被告翻阅,被告表示同意另案主张。但当原告同意该方案后,被告却表示要考虑几天。三日后,法官通过电话询问被告是否考虑好,被告表示要请律师再拿主意。又两日后,法官再次致电询问被告,其表示开庭再处理,并要求确认母亲与哥哥、妹妹各自的份额。

开庭当日,在庭前法官再次做调解工作,被告表示不愿意。于是本案正式开庭审理,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再次询问被告是否愿意就之前提出的方案达成协议,被告同意但要求要分清三原告之间的份额,怕母亲那份给他人后母亲就没有房子住。法官耐心解释,本案是共有物分割纠纷,本就要确认每个人应分得的份额。同时在被告律师的劝说下,最终被告同意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原告刘某乙虽有代理人但并未到庭,由当事人亲自确认更恰当。

三日后,原告刘某乙从成都市赶回叙永县。叙永法院法官组织双方领取调解书并当即兑现。被告准备好了补差价的现金两万多元,原告也在法官指导下打好了收据并签字捺,双方一手付钱一手交收据,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同时,法官调解工作的成功也使得心生嫌隙的一家人,化干戈为玉帛,一起家事纠纷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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