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有所养” 叙永法院执行法官“缓而图之”

2019-03-01 10:32: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赵云 陈小兰) 近日,邹某纯申请执行邹某之赡养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后,案件承办法官经了解得知申请人邹某纯年岁已高,丧失了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如果不将此案执行到位并彻底予以解决,以后老人的赡养问题仍然存在且“后患无穷”。因被执行人邹某之不尽赡养义务,本院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邹某之拒不到法院,且话语强硬。承办法官心存疑虑:此案是否另有隐情?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并了解情况。

被执行人邹某之表示无钱履行义务,且认为还有其他子女未被起诉,只起诉并要求执行她一个人,她觉得不公平。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进行“背靠背”调解做双方的工作,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无结果。

承办法官在执行此类案件时,以从根本解决问题为出发点,虽然被执行人邹某之不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但承办法官并未着急按照法律程序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或罚款措施。法官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告知其法律威严不容亵渎,道德底线不可逾越,对被执行人邹某之进行说服教育,被执行人邹某之最终主动向执行法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支付2400元赡养费,承诺以后也会按时支付赡养费。父女关系终于得到缓和,本案也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针对此类家事执行案件,有时逮捕拘留对于家庭关系的修复和后续问题解决并无太大益处。反而,通过执行法官的言语劝说、释法明理,从情感与法律上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从思想上让双方有所动容、有所认识,柔和执行“缓而图之”,才能找到问题症结,促进家庭关系修复,防止案件执行完毕后再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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