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巡回审理到乡村 审执并用促和谐

2019-04-29 10:45: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李相军) 为使“一镇一法官”制度落实到实处,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叙永县人民法院马岭人民法庭深入村社积极开展巡回审理,注重审执结合,成功调执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住叙永县马岭镇高店村三社的刘某良老人,现已83岁高龄,与妻生育了三个儿子,长子刘某函,二子刘某明,三子刘某全。早年,刘某良老人妻子病故,老人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子抚养成人,均已成家,且已见子见孙。1995年3月,因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刘某良将三个儿子起诉至叙永县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老人的责任田由三个儿子轮流耕种,耕种者每年给付粮食六百斤;二、长子刘某函每月支付赡养费10元,二子刘某明和三子刘某全每月各支付赡养费15元;三、刘某良老人产生的医药费10元以下由本人承担,超出10元的由三个儿子均摊。协议后,长子依协议履行赡养义务,二子刘某明分文未付,也未为老人耕种田土,老人长期跟随三子刘某全居住生活,三子也履行了赡养义务。2018年农历10月,因三子刘某全为老人立碑,长子和二子认为老人选定的墓地选址对其有亏败,存在偏心,因此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三子以独自赡养老人多年,该由大哥赡养为由拒绝赡养,致使年老体弱的刘某良老人无人照管,生活无着落。经村、社组织协调,三个儿子仍各执己见,相互推诿。2019年4月,刘某良老人哭诉至法庭,法庭根据老人的诉求,代老人书写民事起诉状和强制执行申请,并及时传唤三个儿子到庭疏导和教育,但三个儿子仍态度坚决、毫无悔意。

为更好地普法宣传,彰显法治权威,法庭拟定审理与执行结合方案后将该案安排到当地开庭。当日,法庭在321国道边准时开庭。在当地村社的协助下,闻讯前来旁听的村民亲身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温情。通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疏导,父子四人达成调解协议,老人由三子照顾,长子和二子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尚未履行生效的文书内容,父子四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老人的生活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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