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阳光下的执行” 圆满追回抚养费

2020-08-12 17:50: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杨洋)虽然叙永县的气温已经多次占据全国高温榜首,但是依然抵挡不住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的热情。李某申请执行何某给付抚养费纠纷一案,就在这近40℃高温烈日下执行完毕。

2017年2月,原告何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何某和李某离婚,婚生子李某甲随李某生活并监护,何某每年3月10日前给付孩子李某甲抚养费6000元。案件审结后,何某在给付了2018年和2019年的抚养费后,2020年便不见踪迹停止给付抚养费,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顶着烈日,前往被执行人何某的户籍地古蔺县二郎镇清水村,向当地居民及村干部多方了解后,得知何某已嫁到二郎镇复陶村。执行干警赶到复陶村后,终于找到了在一家手机店中工作的被执行人何某,此时,执行法官已在烈日下找寻了三个多小时。

被执行人何某表示,自己并不想拖欠抚养费,只是现在已经成立新家庭,但前夫李某常以收抚养费为由给自己的新家庭找麻烦,所以才躲避李某以至于未给付抚养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起了何某的思想工作,父母离异已经给孩子带来了一次很大的伤害,再因为父母的矛盾不给付抚养费,会为无辜的孩子带来第二次伤害。

执行法官从亲情、法理的角度对何某进行教育劝说,被执行人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仅当场给付了此次执行的抚养费6000元,更主动联系孩子父亲李某,将孩子李某甲13至18周岁未来五年共30000元抚养费一次付清。至此,该案得以真正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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