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生病无人照顾 老母亲状告三儿子

2021-09-28 17:52: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何芳)生病无人照顾,老母亲状告三儿子。家住叙永县摩尼镇马湖村的李某今年71岁了,其和丈夫一共生育了三个儿子,现三个儿子均已成家。老伴儿几年前去世后,李某按照赡养协议的约定和大儿子一家居住,可因为生活方式、习惯等,经常发生吵闹,性格强势的李某选择搬出大儿子家,自己独自一个人生活。虽然李某身子骨还算健朗,但是人总会有生病的时候。当李某生病住院、却无人照料时,无奈的老母亲只好选择诉讼至法院,要求三个儿子支付生活费、履行赡养义务。

为家庭在外奔波,儿子道苦衷。当得知母亲诉至法院时,大儿子周某告诉法官,不是自己不管母亲,自己每年都有送粮食给母亲。自己现在也是为了生计,不得已常年在外务工,并非是不管母亲。二儿子则陈述自己一家常住外地,自己表示过接母亲过去居住,但是母亲不愿意。小儿子则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协议尽了赡养父亲的义务,现家境困难,实在无力支付生活费。

守护夕阳在行动,家事法官解心结。在了解了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之后,叙永法院家事法庭有针对性地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故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必须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对于老年人的赡养,是否给付老年人生活所必需的金钱不是衡量的唯一标准,还包括对老年人精神的慰藉和情感的陪伴。且尊老爱幼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李某现在年事已高,难免会有身体不适的时候,作为子女,除了每个月支付其生活费之外,还应当经常关心李某的日常起居、照顾李某的情感需求。

最终,在家事法官的努力下,作为被告的三个儿子深刻认识到了母亲的不易,当庭与母亲达成支付赡养费的调解协议,并一致表示母亲抚养自己长大不容易,在今后的生活中除了按时给付生活费以外,也会常常给母亲打电话,逢年过节常回家看看母亲,常伴母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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