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馋猫”夜间摸黑电鱼 叙永这5人遭了……

2022-08-05 16:49: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阎红颖 泸州频道 郭慧琳)本以为是条小河沟,没想到是禁渔区;本以为是普通的蛙,没想到是野生动物木槐;本以为晚上摸黑捕鱼能大饱口福,没想到带上了手铐。

8月5日,叙永县公安局曝光了一起非法捕鱼典型案例5名“馋猫”摸黑电鱼被当场抓获,现场扣押用于作案的蓄电池1个、变压器1台、装鱼塑料箱2个、电鱼杆一根、照明灯2个。

摸黑电鱼只为一饱口福

事情发生在7月11日23时许,叙永县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叙永县枧槽苗族乡双河村有人电鱼。听到这一线索后,分水派出所组织7名警察立即赶往现场。

“这儿还有个!”“这儿,这儿,这儿也有!”

叙永县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民警谢茂林说:“我们在马路上就听到了河边的响动,走进看有5个人正拿着工具在捕鱼。有人拿着电鱼杆电鱼;有人打着电筒徒手跟着捡鱼;有人提着桶,拿着舀兜网鱼。”

看着小河沟边5人正因今晚收获颇多高兴得越干越起劲儿时,7名警察分散开,轻轻摸黑穿过玉米丛林,将这5人“围住”。“好在当晚风大,穿过玉米丛时的响动没有让这5人引起怀疑。”谢茂林说。

“你们在干啥子?”看到“兵分几路”突然出现的警察,5名“馋猫”吓了一跳,眼看被“包围”无处可逃,只好呆在原地。现场便扣押了1个蓄电池、1台变压器、2个装鱼塑料箱、1根手持电鱼杆、2个照明灯、1根舀兜。随后,分水派出所警察给5人铐上手铐带回所里。

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河鱼6斤、木槐16只

据谢茂林介绍,潘某某、张某某、赵某某、曾某某、苏某某当天就约好了晚上到小河沟里捕鱼,准备搞点河鱼吃,没想到还意外收获了“牛蛙”。经鉴定,5人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昆明裂腹鱼178尾、宽鳍鱲4尾、鲤鱼3尾共计6斤,用电筒照射抓获木槐16只。5人捕鱼的位置正是赤水河的支流,属于赤水河流域天然水域,为禁渔区。同时,电鱼这一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电鱼不分种类,不管大鱼、小鱼都被电死,水域内的鱼类不能恢复,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导致生态环境失衡。

损害价值评估,据叙永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的《认定及修复意见书》了解到,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法捕捞案件损害及修复办法中十五条,水生生物资源分为直接损害评估和间接损害评估。潘某某、张某某、赵某某、曾某某、苏某某5人直接损害价值评估为2576元,间接损害评估价值按照不低于水生生物直接损害10倍计算,共计2576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添知识▼

电鱼除了会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外,还有啥危害?

电鱼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安全。电鱼不但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的增殖,扰乱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还往往因为工具简陋,瞬间产生的高压对人身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极易发生人被电击身亡的事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电鱼也会造成其它生物死亡,破坏生态平衡。现在电鱼设备在不断的升级,输出电压甚至可达上千伏,除了严重危害到鱼类的繁殖,更会对生长在水中的小鱼小虾、贝壳螺蛳、微生物等生态环境以及微生物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同时被电击致死的、未能捞取的鱼类、虾类、贝类等生物尸体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水环境也会造成极大污染。

非法捕鱼的后果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谓禁用的方法,是指采用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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