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联动执行护权益 跨省协作显威力

2025-04-09 17:15: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杨洋)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的通力协作下,跨越千里成功完成了车辆的扣押交付工作,并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许某某申请执行孟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许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许某和孟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年2月2日生育女儿许某某。2015年1月27日,双方在叙永县民政局登记离婚。2023年12月,因女儿许某某的抚养费问题,许某将孟某某诉至叙永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孟某某支付抚养费33100元并从2024年1月1日起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孩子许某某抚养费至许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执行过程中,叙永县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孟某某名下有车牌号川AXXXXX的大众牌车辆,因车辆登记机关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域,遂委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车辆进行查封。在明确车辆系本院首封后,执行法官制作了扣押车辆并限期交车的裁定书送达孟某某,但孟某某表示车辆在浙江并以各种理由拒绝交车。就在执行陷入僵局之际,许某来电称其在江苏省宜兴市某地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并将车辆拖到了当地派出所。

执行法官随即电话联系派出所了解情况,对方表示需要由法院工作人员到现场送达扣押车辆的法律文书,才能将车辆交给许某。考虑到两地距离较远,为及时控制案涉车辆,叙永县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异地执行预案,向宜兴市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请求当地法院配合实施扣押。最终,远在千里之外的车辆顺利完成扣押移交工作,并于3月27号到达叙永县人民法院进行查封。

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孟某某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其车辆,被执行人孟某某因担心车辆被处置,同意支付抚养费。4月7日上午,孟某某将55250元款项转至申请人许某某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异地法院跨区域合作是破解执行难的关键一环,此次跨域执行行动的成功,得益于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执行协作机制,有力震慑了企图通过异地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下“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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