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冯丽 魏颖)日前,泸县人民法院在两起债务纠纷案件中,通过调解和执行,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父债子还,法官调解促和谐
2012年,王某为购买房产向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然而,2017年王某不幸去世,债务问题随之陷入僵局。张某认为“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是天经地义的事,遂多次联系王某的妻子和儿子要求还款,但未得到回应。无奈之下,张某将两人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
积极介入双方争议,致力于寻找一个和谐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法官耐心地向王某的妻子和儿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强调了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以及作为遗产继承人,他们需依法承担王某生前所负债务的责任。另一方面,法官也通过电话与张某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恳请他能从王某家庭的实际境况出发,给予适当的理解与宽容,为双方保留和解的空间。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王某的儿子同意代父还款,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失信惩戒,老有所依暖人心
2015年,王某因生意急需资金,向孤寡老人胡某借款数万元,却未按时归还。胡某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胜诉的胡某以为王某会按约还款。然而,直到2018年王某仍无还款迹象,2018年7月胡某向泸县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泸县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于2018年年底前分两次向胡某清偿欠款,但王某并未按约履行协议,直至2024年年底仍分文未还。胡某无儿无女,这几万元几乎是他全部的养老保障。无奈之下,胡某向泸县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求助。
执行干警了解到胡某的特殊情况后,立即联系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出其不还债行为的严重性。王某表示并非故意不还,而是经济困难。鉴于王某有还款意愿,法院对其适用了失信惩戒宽限期政策,并约定在2025年农历新年前还清欠款。
由于王某一直在云南省务工,执行110指挥中心一直与其电话联系,定期询问其筹款进度,对其进行约束督促风险提示,并将进度情况告知胡某,安抚胡某情绪。最终在约定期限到来之前,王某通过微信转账将剩余欠款4.7万元付给胡某,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