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法院两次调解 解决八旬老人赡养问题

2025-07-31 17:32: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罗羽秀) 近日,合江县法院大桥人民法庭法官王梅接到村民张大妈的电话:“王法官,非常感谢你,今天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饭,邀请你一起来吃!”

“张大妈,饭我就不吃了,只要你们一家人和和气气的,我这几天的调解工作就没白做!”法官王梅说。

就在不久前,张大妈还坐在医院的床上跟法官王梅诉说一肚子的焦愁,因为几个子女之间的矛盾,导致82岁的张大妈赡养成问题。

7月的一天,大桥人民法庭收到张大妈起诉五个子女不赡养自己的诉状。考虑到原告张大妈已是八旬老人,无自理能力,常年有病在身,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必须尽快解决赡养问题,让张大妈安安心心过好晚年生活。立案后,法官王梅立即电话联系五个子女,找矛盾原因,理办案思路。

经过第一轮的调解,子女之间仍无法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法官王梅决定在张大妈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开庭,庭审过程中,几个子女就老人跟谁住、赡养费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法官意识到矛盾并非不可调和。

庭审结束后,法官认为案件存在继续调解的基础,遂与调解员及村委会干部一起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因为有了第一轮调解化怨气,巡回审判打基础。第二轮调解时,大家情绪缓和了很多。法官“趁热打铁”联合调解员和村干部开展调解工作。

一方面明确告知子女们不管是子是女赡养母亲都是其法定义务,把82岁母亲赡养闹到“对簿公堂”已是不对。

一方面从情理上说服,“家有一老似有一宝”“父母在尚有归处”,希望他们放下曾经的恩怨过往,尤其是在案件立案后,张大妈的四女儿因患病去世,大家更应该珍惜彼此间的姐弟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通过庭后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由老三和老五两个儿子负担张大妈每月分别为2200元、2800元的赡养费,住院医疗费用由二人各负担一半,老三无偿提供房屋给张大妈居住的调解协议,同时各被告间当场结付完毕此前未履行的赡养费用和住院医疗费。(合江县法院大桥人民法庭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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