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杨兴静)近日,古蔺县法院龙山法庭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家庭成员间长达8年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原告主动撤诉,案结事了,亲情回暖。
据了解,原告周某在2000年过继给周某杰(被告周某平、周某蔺的亲兄弟),但未办理正式收养手续。周某杰去世后,二被告一直不承认收养关系,认为原告不具有继承权。2017年家庭土地确权时因此出现争议,土地被列为“争议地”。2020年,因古金高速建设,该地块被征收,获得补偿款与安置费。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社区在发放部分补偿款后,暂扣余款待协商解决——这一搁,就是五年。
承办法官接手后,没有简单开庭下判,而是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厘清争议焦点,主动走访社区,了解补偿款发放过程和前期调解难点。同时查询历史土地登记资料,确认权属背景,向当事人释明,本案的补偿款分割并非依据继承关系,而应依据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因原告周某属于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一员,周某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周某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联合社区干部组织调解,融法于情、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从亲情出发互谅互让。
经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在社区现场签署协议。补偿款将按协议由社区直接发放至各方。原告周某当场提交撤诉申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社区干部感慨:“这场纠纷持续多年,我们多次调解都未能解决。法官的到来,不仅化解了矛盾,也为我们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样板,增强了我们运用法治思维解纷的能力。”
古蔺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古蔺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善用调解化解深层矛盾,修复家庭关系,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