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攻坚  泸县法院化解多年债务积案

2025-11-07 16:57: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金桥 魏颖)“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开了30年的心结!”近日,在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刘某富当场承诺还款,次日便缴清全部案款,与泸州某水泥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1995年,刘某富向某水泥公司购买65吨水泥,共拖欠了17700元货款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于当年12月20日还清,后来却仅偿还了1030元。1999年,该水泥公司诉至泸县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富支付剩余16670元货款,但刘某富始终未履行。2001年案件首次进入执行,法院查实刘某富名下无财产且已外出务工,案件陷入僵局,而双方心中的“心结”也自此埋下——刘某富认为水泥公司当年未如期交付水泥,导致自己蒙受经济损失,抵触还款;水泥公司则因货款长期拖欠,对刘某富心存不满。

2025年“百日执行攻坚”启动后,泸县人民法院对积案开展“多轮次、全覆盖”财产查控,执行法官张金桥发现刘某富名下银行卡有3000余元存款,判断其当前具备一定履行能力,立即主动与其联系。在沟通中,刘某富终于敞开心扉,道出不愿还款的核心原因:“当年水泥没按时到,我亏了钱,心里一直不舒服,后来日子难,就更不想还了。”

“心结”找到后,张法官没有简单催促履行,而是以 “解心结” 为突破口:一方面向刘某富释法,使其明白逃避执行无法免责,法院多年来仍坚持追踪案件,绝不会因时间久、人员在外就放任不管;另一方面又联系水泥公司,详细说明刘某富的诉求与多年生活困境,阐明“解铃还须系铃人”—— 只有化解当年的交付争议,才能让刘某富真心配合。

最终,水泥公司被法官的耐心所打动,也体谅刘某富的实际情况,自愿放弃多年利息,并向刘某富诚恳表达了对当年交付问题的歉意;刘某富见对方态度诚恳,心中的疙瘩也彻底解开,当场表示“利息免了,我明天就把本金还清”。次日,刘某富如约缴清16670元货款,这起债务纠纷,因“心结”解开而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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