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黄泽仲 陈勤)近日,泸县人民法院在百日执行攻坚行动中,成功办结一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被执行人邓某不仅长期拖欠欠款,还以拉黑执行法官的方式逃避执行,最终不仅需全额还清欠款,还因消极抗执被法院罚款2000元。
2022年10月,邓某向银行借款5100元,由黑龙江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逾期后,邓某未履行还款责任,担保方为其代偿3090元。随后,该担保合同项下的追偿权等全部权利转让至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已依法通知邓某债权转让事宜并催款,但邓某始终未予回应。
2024年12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向泸县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1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邓某每月偿还600元直至欠款付清。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邓某仍拒不履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邓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更恶劣的是,邓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还将案件承办人拉入通话黑名单,拒绝任何沟通,导致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执行困局,执行法官转而对邓某配偶的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发现其配偶名下有十几万元存款,足以证明邓某家庭具备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法院当即对该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收到账户冻结通知后,此前一直逃避执行的邓某迅速转变态度,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全额履行义务,一次性支付4000元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邓某存在消极逃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的违法行为,但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并以实际行动及时履行完毕,为维护司法权威,体现小惩大诫,泸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决定。
法官提醒,逃避执行不仅无法免除还款义务,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重影响个人征信及家庭生活。面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唯有积极沟通、如实报告财产、主动履行,才是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