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新程办实事 司法暖民心

2026-02-26 16:17:4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姚静 卢雨婷 杨晓丽 黄黛璐)“以法为尺量是非,公正裁决定乾坤”。近日,江阳区法院法官张正君和书记员杜星收到当事人李某(化名)从河南省镇平县寄来的锦旗,这十四个烫金大字不仅表达了对法官工作的肯定,更记录了一段司法为民的暖心故事。

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的难点在于原告李某身处外省,传统开庭传票送达面临实际困难,书记员杜星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李某保持联系,确保原告清楚了解开庭时间、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诉讼权利。跨越空间限制的沟通,让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

开庭当日,李某如期到庭。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原告陈述,细致审查证据材料,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调查。通过当庭质证和询问等环节,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相关款项构成不当得利。基于清晰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承办法官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

李某表示,没想到来异地打官司也能这么顺利:“真的是实打实地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温度”。于是回到家乡的李某,迫不及待地寄来了锦旗。

同时,江阳区法院法官杨晓丽也收到一位当事人张某(化名)赠与的锦旗“心系百姓办实事,司法为民显温情”。

原来,张某与王某(化名)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杨晓丽发现张某疑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遂立即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引导当事人先经过特别程序,确定民事行为能力和监护人,继而推进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同时,结合张某特殊情形和实际情况,及时向其告知并详细解释了司法救助政策。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与协助下,张某顺利提交了申请材料,并成功获得了司法救助,有效缓解了生活困境。

案件审理中,张某要求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承办法官耐心听取诉求,充分释法明理,结合双方权利义务和生活状况,积极组织调解,促使当事人相互理解实际难处,王某最终同意分期补偿张某,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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