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推行“五步工作法” 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

2013-10-08 08:55: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周天红)泸州市纳溪区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评议内容不具体、标准不细化、时间仓促、处置力度不够等问题,从程序制度、操作办法、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推行“五步工作法”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制定标准。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广泛讨论,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从共性和个性两个方面入手,分别制定机关、农村、学校、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社区和流动党员等不同类别“合格党员十条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十条主要表现”。同时,制定“五条硬标准”,即对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传销组织、信仰邪教以及对不按期交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一贯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三不”党员,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评议打分。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开放式党员民主评议会”,除党员外,还邀请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30%的群众代表参与评议。评议采取“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评议中注重普遍性与个别性,掌握针对性。对年老体弱的突出评议政策宣传、调解纠纷等内容,对有致富能力的突出评议领头发展、扶贫帮困等内容,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突出评议本职工作、行政效能等内容,对流动党员突出评议履行职责、信息技术回引等内容。党员和群众代表根据平时表现和会议评议情况,对党员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支部评定。党支部按照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类型对党员确定评定等次,评议结果平均分值达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支部采取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上手机广播、上墙报专栏等方式,对党员评定结果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党员质询,接受群众监督,使党员评议在“阳光下运行”。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全区已对100多名党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分类帮扶。党组织针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不一棍子打死,分类帮扶,促进整改转化。对思想意识上存在问题的,开展“党性再教育”,党组织主动上门交心谈心,疏通心中的“疙瘩”,重点进行宗旨观念、理想信念、亲民爱民等为主要内容的帮教。对带头致富能力弱的,在技术、信息和项目等方面重点倾斜,集中扶持,提升抓产业找门路的能力。对违纪违法的,指定1—2名优秀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点对点”帮教,帮助学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改过自新。目前,全区通过帮教有60多名党员得到了转化,有10名党员重新被评为优秀。

严格处置。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提出3个月的整改时限。对不合格党员的整改情况,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12371热线电话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和新闻媒体,进行经常性监督。不合格党员承诺整改事项办理进度、完成情况,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广泛接受监督。对通过整改转化良好的,评定为合格;表现特别突出的,评定为优秀;对仍然没有明显转化的,严格处置。全区已对30多名党员做出了开除党籍或暂不登记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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