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泰安镇:“从一到十”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

2013-11-07 10:52:5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王盛)为加强人民调解系统化建设,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提出人民调解一到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长态化和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实战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安定,人民更加幸福。 

一部法律: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法律内涵和法律条文,夯实人民调解员理论基础。

二头服务:一头自觉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头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两头都要抓、将二头服务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三大功能:领会人民调解对化解各类民间矛盾、预防和减少纠纷以及进行法制宣传的三大功能,通过务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好人民调解社会平衡器作用。

四方建设:务实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学习建设和经费保障激励建设,给予人民调解基础性保障,调动人民调解各方面力量和积极因素。

五指制度:建立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和矛盾纠纷调解督办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将各类民间纠纷消除在人民调解第一线。

六项统一: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统一工作簿册、统一档案标准、统一办公设施标准、统一名称标志、统一制作人民调解模板和统一公开上墙内容等硬性指标,增强人民调解社会整体形象,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七份机制:制订定期排查和重点时期动态排查机制;三大调解协作机制;“三三制”调处机制;、部门协同联运机制;“大调解”向“法律六进”延伸机制;“以效计奖、以绩评优”机制和业务知识培训机制,以制度规范人民调解行为,确保人民调解有章可循和开展有序。

八类结合:加强人民调解与预防结合、与治本结合、与实效结合、与普法结合、与群工结合、与援助结合、与治安结合和与纪检结合,尽力融合社会资源,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共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九条纪律:建立自觉接受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管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解决矛盾问题和调处纠纷;不德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物和馈赠,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对当事人要热情接待,做到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禁止简单粗暴、压制当事人;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等九条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廉洁自律,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风清气正。

十个方面:在人民调解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善于动员、关心爱护、疏导说理、循循善诱、启发当事人思想觉悟;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传统美德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思想认识和道德观念;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善于调查研究,讲事实摆道理,摸清纠纷原因和争执焦点;善于说服劝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善于运用典型人物、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做到解决一件,教育一片;善于适时回访,巩固调解成果;善于协调沟通,对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必须共同协商解决以及善于总结积累和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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