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均衡考核 推动泸县乡镇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竞争

2013-12-11 15:11: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张乃兵)为充分调动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各镇优势优先、特色发展。泸县立足党建经济相融互动考核模式,积极探索乡镇党委“非均衡”考核办法,着力优化“1+19”县镇发展模式,努力构建各镇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竞争的良好局面。

突出镇域特色,自主申报项目内容

菜单选报。年初,县目标绩效领导小组针对全县“十二五”规划发展的重点工作、当年鼓励发展重点推进的工作,如党建创新工作、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建设等,制定非均衡项目菜单供各镇选择申报。

自主申报。各镇也可结合本镇实际,针对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区域特色或有培育打造潜力的工作,自行确定申报项目。2012年全县各镇共申报非均衡项目21项、2013年申报32项。如:得胜镇发挥党建优势申报了“龙阴沟生态观光新村建设”项目,云锦镇依托地域优势申报了“精品小城镇建设”项目,潮河镇为全力打造晚熟龙眼之乡品牌申报了“万亩龙眼示范区”项目。

根据贡献大小,科学确定项目分值

双向确定。根据各镇申报的情况和全县发展定位,县目标绩效领导小组对各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认定;未被申报但需要重点推进的县级重大项目,县目标绩效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各镇实际提出项目安排建议。

权重计分。县目标绩效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类别、完成时限、实施难易程度等,按每个项目0.1-0.5分拟定分值权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后,将最终确定项目下发各镇。

强化跟踪督查,全力推进项目落实

统筹推动。项目确定后,要求各镇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于每月末向县目标绩效办书面报送工程进度。要求县级相关部门积极与项目镇做好对接联系,强化服务指导。

督查促动。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非均衡项目实施情况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镇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镇予以通报批评。

突出结果运用,严格兑现项目奖惩

专项考评。各镇非均衡发展项目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年底,县目标绩效领导小组于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镇非均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双项奖惩。以项目为单位计分计奖,凡已完成任务的项目,按一定标准单项计奖。并按照已确定的项目分值直接计入综合目标总分,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同时,未完成任务的项目,按项目已确定的分值在综合目标总分中扣减。2012年全县有3个镇未完成申报项目。如:玄滩镇因未完成“精品小城镇建设”项目,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奖励和加分,还被倒扣0.1分。

泸县实行非均衡考核办法,2012年完成18项、2013年正在实施32项,福集、得胜等镇休闲观光新农村建设,云龙、喻寺等镇商贸型小城镇建设,嘉明、兆雅、太伏等镇工业型小城镇建设,牛滩、潮河等镇特色农业产业化建设初见成效,全县酒业+医药、新材料、精细化工的“1+3”主导产业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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