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探索建立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大力倡导实干用人导向

2014-11-19 10:21: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周天红

四川在线消息(周天红)今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在干部培养管理中积极探索建立“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从指标设置、考核方法、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上实现“四个转变”,大力倡导正确的政绩观,全面树立实干用人的正确导向。

在考核指标设置上由全面考核向分类转变。根据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的不同属性,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并各有所侧重。乡镇侧重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环境建设、新上重点工业项目、新农村建设和关注民生的考核。街道办事处侧重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与社会管理以及关注民生的考核。区级部门侧重职能职责、机关服务水平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有效防止了面面俱到,重点不突出,导向不明确的现象发生。

在考核方法上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转变。考核总分由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和加分等部分组成。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法,经济发展指标由各监控单位按照考核办法直接量化打分;社会管理、党建目标和精神文明指标由各部门按照目标化管理责任状进行百分制考核打分;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按定性标准进行测评,然后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实行表彰奖励加分制度,根据受表彰奖励的级别给予加分。

在考核组织实施上由单纯组织考核向部门联动、群众参与考核转变。一方面重点指标考核由监控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不再由组织部门一家实施。强化了部门责任,实行部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另一方面扩大群众参与面,请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测评和评议,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参与大会测评,并在赋分权重上提高民意调查的比重。把实绩考核工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个别提拔考察有效结合起来,增强干部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由简单考评向提拔主要依据转变。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根据实绩考核总分的排名,按30%比例评选出实绩突出者。在干部调整中,优先从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一把手”中推荐、提名拟提拔对象。对被评为实绩一般或实绩较差的,进行诫免谈话,当年不得提拔重用。目前,全区已有5名同志因实绩考核不突出,未能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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