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检察院推进涉罪未成年社会化工作取良好效果

2014-12-19 15:06:38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何宇 记者 丁汀)泸州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积极搭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平台,着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自2013年以来,泸州市检察院已帮助53人成功回归校园,5人担任了学生干部,8人升入高中,6人考入大学;另有8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强宣传,引起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广泛关注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13年以来,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未成年人网络自护手册、未成年人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法制教案等资料10000余份,开展法制、法制示范课堂26次,组织校园观摩庭4次。

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宣传。确定3、4两月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集中宣传月,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了“检察日采风行”活动。中国新闻社刊登的《泸州“纳爱”让30名犯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被上百家转载,该市纳溪区检察院、古蔺县检察院、江阳区检察院反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文章被《检察日报》刊载。在《泸州日报》开设“泸州未检在行动”宣传专栏,连续报道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作专题片,将典型案例拍摄成微电影,在泸州及其 网站上播放。通过有效宣传,增加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扩大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搭建平台,构建多层级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预防体系

泸州市两级检察院在多方支持下,通过搭建平台,构建多层级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预防体系。

2013年6月,纳溪区检察院建成“纳爱”,负责全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监管等关爱工作,依托“纳爱”,全区构建起三个层级的社会化组织体系,其中纳溪区院检察院建立的“纳爱”为一级平台,在全区15个乡镇(街道)建立二级平台“纳爱”服务站,在学校、社区、企业等建立平台“纳爱”服务点、培训点77个。

2014年9月,江阳区检察院建成“酒城成长护航团”、“酒城成长护航中心”,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社会、社会考察、心理疏导、亲子等工作。

招贤纳才,建立专业化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预防队伍

为适应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预防工作的需要,泸州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招贤纳才,建立专业化的社会化预防队伍。

“纳爱”招募具备法律、心理、教育、医学等知识的专业人士40余名,志愿者180人,建立了心理救助志愿者库和合适成年人库。2013年以来,依托“纳爱”,对4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面开展心理测试和心理疏导,与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网流答疑300余人次,成功帮助19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酒城成长护航团”面向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选聘40名优秀教师分别担任护航团社会调查员、社会员、社会考察员、心理疏导员、亲子员,采取集体、开展回访、心理方式,共涉罪未成年人200余人次,回访50余人次。经过的涉罪未成年人均表现良好,无一人再犯罪。

加强管理,促进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预防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在推动“纳爱”全覆盖工作中,泸州市纳溪区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检察院,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会化预防工作。江阳区检察院评选5名有爱心、有热情、有力的检察“爱心姐姐”,担任“酒城成长护航团”5个工作组的组长、爱心使者和形象代表,确保预防工作规范进行。

同时,纳溪区检察院、江阳区检察院对社会化预防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提升社会化预防工作水平。建立“一案一档”预防台账,全面准确了解涉罪未成年人个人情况,做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预防有的放矢、有底可查,确保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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