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先照后证”试点落地江阳 市场主体遍地开花

2014-12-22 17:09:0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张修宁

四川在线消息(张修宁)10月20日,泸州市“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在江阳区试点。面对改革新课题,江阳区工商局下好先手棋,当好先行军,牵头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投资创业热情高涨,市场主体发展迅猛,为改革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宝贵经验。目前,全区办理“先照后证”工商登记528户,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44.38%。全区市场主体数量增长25%,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12%。

加强领导,为“先行先试”提供强力支撑

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两名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工商局、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委目督办、区政务中心、区财政局等2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落实方案。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安排工作进度。

保障经费。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包括试点工作相关设施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宣传工作、人员力量补充、后续监管工作等。

宣传动员,为“破冰试水”营造舆论氛围

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先照后证”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泸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的操作规范和使用流程进行专题讲座和深度培训。

印制宣传资料。印制发放《登记指南》、《办事手册》等资料500余份,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制作展板、设置专栏等,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知晓率和公众的参与度。

加强媒体宣传。在电视台、电台、报刊及网媒上对“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宣传,扩大示范效应。

宽进严管,为“红利落地”构建框架蓝图

实施市场主体资格和许可经营资格审批相分离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保留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试点指导目录》所列的19个项目,仍保留先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工商登记注册;对从事《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后置审批事项试点指导目录》所列的110个许可经营项目,实行先工商登记注册,后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审批。根据泸州市实际情况,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实行全行业退出制,不再发展。

加强后续监管。各部门及时记载对市场主体作出的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等情况,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予以公示,真正做到“严管”。

增强部门联动。各部门通过共享平台共享交换信息,打破登记与许可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建立起信用约束联动响应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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