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再次调解经济纠纷
3月24日,泸县福集镇李平被泸县法院送进拘留所拘留15日。拘留期间,管教民警刘军见谈话教育中了解到:2015年年初,李平雇请本村波波等10余人到兰州一工地做劳务包工,工程完工后,甲方拖欠李平的劳务工资30余万元,李平欠波波工资24720元,波波多次找李平,李平以甲方欠他30余万元为由,一直拖着未付。2016年9月,波波向泸县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平支付波波工资款24720元,判决生效后,李平一直未履行法院的判决。
在执行期间,管教民警刘军见耐心细致的教育李平:你请波波等人做劳务工,你负责包工,别人帮你干活,你应该支付工资,至于甲方欠你30多万元与波波无关,法院判决就必须执行,不支付工资是了不到事的,现在想办法兑现,得到对方的谅解,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如果不及时兑现,拘留15日少不了,出去后欠波波的钱一分也少不到。李平认为管教民警分析在理,自己理亏,及时履行法院的判决对自己有利。于是,他请求拘留所出面,通知波波来协商。
3月27日,经双方协商,李平立即向朋友亲戚借款,先兑现1.2万元,出去后3日之内再付1万元,余下的等甲方付款后全部结清。调解协议达成后,李平得到波波的谅解,泸县法院当日对李平解除了司法拘留。事后,民警卢世文电话回访波波,李平已经履行了调解协议。
这类经济纠纷不少,今年拘留所收拘3名这样的人。贾山为朋友担保借款,朋友跑了他吃官司,不但要还钱还被拘留,他觉得很冤,还与管教民警呕气呢,看民警是如何帮助他的?
谈心
2017年6月20日,泸县太伏镇贾山被泸县法院送到拘留所拘留15日。他很郁闷,情绪低落,拒绝进食。管教民警刘军见安慰他不要想不开,出了事就得想办法解决,不要自暴自弃。贾山非常愤怒的向民警诉说自己不幸的遭遇。
2013年谢木通过朋友贾山向龙马潭区林晓借钱19万用于建筑工程,由贾山作为借款担保人,谢木承诺每年给林晓3分的利息。但谢木在第一年支付了林晓一部分利息后,就杳无音讯。林晓寻人无果,将担保人贾山告上了法庭,无奈的贾山在法庭上付给林晓2万元现金,口头承诺年底再付5万元。尔后,贾山被法院送到拘留所拘留。贾山觉得自己太冤了,担保担出了官司,恨朋友不够意思,对法官拘留他有意见。
管教民警刘军见安慰他说:你的承诺仅是口头承诺,没有写承诺书,林晓认为没有字据作为保障,不同意法院释放你。通过这件事你应该清醒地认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要吸取这个惨痛的教训,不当冤大头,不能随便担保签字,一旦字据或者合同生效,就会承担法律责任。拘留所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你,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帮你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得到对方的谅解可以解除司法拘留。刘军见还向他介绍了拘留所调解类似纠纷的情况。贾山听了刘军见入情入理的分析,心情好多了,并询问调解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刘军见继续给他耐心讲解。第二天一早,贾山提出调解申请,并与妻子通电话要她想办法借钱。
经过管教民警刘军见的努力,促使贾山与林晓夫妇在拘留所达成了“贾山于调解之日付10万元现金给林晓;余下的1万元和两年的利息遵从法院判决,由3分利息降到2分,利息6万元,本息共计7万元,贾山于2017年农历12月30日之前付给林晓。”等多项协议。当天下午1时许,贾山的妻子向林晓兑现了10万元,法院当天解除了对贾山的拘留。
疗伤:“心理医生”解心结
6月13日,31岁的罗洁因不服法院的判决拒不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2000元。罗洁刚到拘留所情绪激动一直哭泣,拒绝食用晚餐。拘留所教导员周国斌对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训,向她宣读拘留所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同时,管教民警廖英和她摆起了“龙门阵”,谈人生、谈责任、谈家庭、谈法律,有针对性地分析解答她在感情上的问题,慢慢走进她的内心世界。
罗洁的丈夫严力有严重的家暴行为,每次醉酒后对妻子大打出手,2009年罗洁毅然起诉离婚。在三个月考验期内,严力没有真心悔改仍实施家暴,更让她忍无可忍的是严力还另寻新欢。法院判决离婚时孩子判给严力,考虑到严力的不负责,罗洁主动提出每月给孩子300元生活费,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在随后的一年多里,罗洁多次向严力提出履行当初离婚时“放假期间,可以接孩子到自己家里住几天”的协议,严力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了。罗洁思念孩子,想到严力的种种暴行,伤心又恼怒,于是不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2017年初,严力以孩子的名义将罗洁告上法院。法院组织调解未果,她被送进拘留所。罗洁不服,凭什么你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我而孩子始终不露面,钱给了你孩子不知道,等他长大了会以为妈妈没有管过他。
管教民警廖英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并有针对性地开导她,向她宣讲有关的法律知识,指出她的一些想法过于偏激,应该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尽到一个母亲的义务。管教民警促膝谈心,打开了罗洁的心结,化解了心中的怒火,她说:“我愿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到18岁的生活费一次性付清。”
第二天,管教民警廖英及时与法院联系,告知被拘留人罗洁愿意支付孩子的生活费,但罗洁有一些正当要求,希望配合做好罗洁的转化工作,请他们联系严力到拘留所调解。10时许,法官带着严力到拘留所座谈,经过管教民警和法官的努力,严力同意并签订了“履行孩子的探视权和孩子每学期放假期间到母亲家里玩耍”等协议,罗洁当天委托舅舅兑现了孩子至18岁的生活费42700元。
离开拘留所时,罗洁为了便于今后咨询法律知识,特地加廖英为微信好友。罗洁回家不久,专门给廖英发来微信红包,感谢廖英对她的帮助教育。廖英拒收了红包,并留言说“能够解决你的麻烦是我的职责所在,不必客气”。
作为才参加公安工作2年多的民警,廖英的感触很深:做人的工作不易,做被拘留的人的工作就更难。被拘人员进来时大多会情绪激动,惶惶不安,有的走入极端,绝食、自伤自残,甚至自杀。不能单纯严厉的批评教育,要以朋友的姿态去倾听,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和他们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愤怒、忧虑,化解他们的悲伤、痛苦,为他们医治创伤,为他们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为他们解决合理合法的诉求。
采访结束时,拘留所所长王雄杰告诉笔者:2015年12月,泸县拘留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是全省监所管理的先进单位,在教育转化被拘留人员工作中,探索出一些好的工作方法、经验,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一年多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2件,仅今年上半年就成功化解了8件,让矛盾、纠纷止于拘留所,让被拘留人员带着平和、舒心的心态回到社会,为社会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除管教民警外,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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