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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布2017年度消费纠纷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www.scol.com.cn  (2018-03-06 09:10:2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庞山岚  

案例2:网购商品运输途中受损,消委调解获赔

2017年9月19日,泸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代先生投诉,称其在位于无锡的某网店购买的木线条通过物流送到合江,支付完运费取货后发现货物有损坏,于是要求该物流公司合江中转站赔偿货款及运费,但物流公司各站点相互推诿,不同意赔付。

合江县消委会和城区所消委分会迅速反应,着手调查此事。经调查,代先生于2017年9月10日在地址位于无锡的某网店购买木线条用于自家装修,商家选取某物流公司送货。货物送达后,物流公司不提供送货上门,要求消费者自己付款取货。代先生委托货运司机支付运费1150元代其将货物取回,却发现有20%左右的木线条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随即联系物流公司合江中转站理赔,工作站以货物破损非自己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城区所消委分会工作人员与卖家及其委托的物流公司无锡总部联系,了解情况并转达消费者的赔偿要求,但卖家和无锡总部表示,货物出厂及运出时均完好无损,不同意赔偿要求。

通过多方了解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最终确认货物损坏的原因是合江中转站使用叉车移送货物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该物流公司无锡总部协调,经多次协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将与损坏货物等值等量的货物赔偿给代先生,且不收取货运费及其他费用,但代先生提出赔偿货运费的要求不能满足,理由是收取运费的是合江中转站,应由其负责处理。工作人员再次与合江中转站取得联系,该中转站负责人表示,运费应该是重庆分部赔付,他们没有赔付责任。城区所消委分会工作人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及查看证据后指出:代先生和合江中转站均存在过错,代先生仅指派不专业(不查验货物,不了解取货流程,不清楚搬运方式)的货车司机去取货,对转运卸货中造成货物破损有一定责任;合江中转站没有采用正确的搬运卸货方式,导致货物损坏有直接的过错。

经协调,合江中转站承认存在过错并向代先生道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合江中转站赔付代先生50%的运费,当场微信付款退还代先生575元。无锡总部赔偿代先生与损坏货物等值等质等量的货物并不收取运费及其他附加费用。代先生表示满意,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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