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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布2017年度消费纠纷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www.scol.com.cn  (2018-03-06 09:10:2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庞山岚  

案例3:变味的“健康讲座”,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叙永县消委会在2017年12月1日上午接到投诉,投诉者蒲女士称:她的公公70多岁的李先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自从参加了一家名为祥某葳公司组织的“健康讲座”,购买了 “藏岳破壁松花粉片”的食品后,拒绝按照医嘱服药,而改为服用该松花粉片,服用一段时间后面部肤色异常,身体严重不适,被紧急送往泸州医学院治疗,造成损失,要求退款并赔偿。

接到投诉后,叙永县消委会结合11月28日县网络舆情中心发布的黄色《网络舆情预警》:“网友投诉祥某葳公司骗取老年人钱财”通报,立即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

首先,叙永县消委2名工作人员装扮成听众进入现场,发现现场人山人海,场内178座座无虚席。通过参会老年人了解到该公司以发放名片免费领取鸡蛋、免费体验、成为会员免费领取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同时现场听到台上专家口若悬河,宣称“其产品松花粉片是‘最好的医药’、‘最好的保健食品’、‘最完美的天然食品’,能有效预防各类疾病。”一步一步的引诱老年人陷入陷阱。通过一看二听工作人员对讲座现场进行了录音、拍照等证据收集,待其讲座完毕后亮明身份,随后对祥某崴公司负责人展开询问调查,经查得知:所谓泸州市叙永祥某葳公司仅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为泸州市叙永县祥某葳电子产品经营部,2016年9月13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食品、保健品…。接着对其现场发现的宣传资料,讲座培训手册,销售松花粉账册等有力证据进行了固定和收集,并要求负责人当场签字画押,同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严正指出其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经营者承认了自身错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消委会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营部退还消费者货款4560元,三倍赔偿李先生损失13680元,合计18240元。经营者当场支付消费者现金8240元,微信转账10000元。为彰显法律尊严,当日下午4时,叙永县消委会组织双方在县消费维权调解中心制作调解协议,并申请县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生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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